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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2025-02-17

宁波元辰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元辰新材料有限公司稀土永磁材料生产装置及配套设备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宁波元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南湖路83号

      项目概况:于2018年底起对现有项目电镀生产线进行整治提升,目前元辰新材料已淘汰拆除了原有的5条电镀生产线后建设电镀生产线6条。同时企业拟淘汰新建磷化线和电泳线各1条,新增全自动成型压机、自动等静压机和真空烧结炉等设备,技改完成后,全厂共有电镀生产线6条、磷化线和电泳线各1条,将烧结钕铁硼生产能力从1000t/a增加至2150t/a,其中进行表面加工的产品产量由500t/a提升至1000t/a。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情况一览表

项目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气 

电镀废气(储罐呼吸废气) 

硫酸雾 

0.0342

0.0162

0.018

氯化氢

0.1346

0.0637

0.0709

氢氰酸

0.0015

0.0007

0.0008

氮氧化物

少量

-

少量

0.1325

0.063

0.0695

电泳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

0.6

0.342

0.258

气流磨粉尘

颗粒物

少量

0

少量

粘胶废气

非甲烷总烃

少量

0

少量

烧结炉抽真空废气

颗粒物

少量

少量

少量

非甲烷总烃

0.058

0.046

0.012

污水站臭气

硫化氢

少量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废水

电镀废水

废水m3/a

52512

30912

21600

COD

13.56

12.48

1.08

石油类

0.6485

0.6269

0.0216

氨氮

1.197

1.089

0.108

总氮

12.2945

11.9705

0.324

总磷

1.1918

1.181

0.0108

总铜kg/a

482.31

475.81

6.5

总镍kg/a

2240.58

2239.45

1.13

总铬kg/a

39.6

39.2

0.40

总锌kg/a

216.2

194.6

21.60

总氰化物kg/a

106.2

101.88

4.32

非电镀生产废水

废水m3/a

15307.7

0

15307.7

COD

18.032

17.2666

0.765

石油类

0.5593

0.5440

0.015

氨氮

0.9384

0.8619

0.077

总氮

1.7595

1.5299

0.230

总磷

0.6447

0.6370

0.008

SS

4.3424

4.1893

0.153

总锌kg/a

234.6

211.64

22.96

固废

废化学品容器

6.67

6.67

0

废过滤芯

0.46

0.46

0

镀槽槽渣

2.60

2.60

0

废退镀液

0.46

0.46

0

污泥

585.1

585.1

0

化学镍废液

5.62

5.62

0

废膜

0.04

0.04

0

电泳漆渣

0.5

0.5

0

废切削液/油

0.7

0.7

0

废树脂

0.01

0.01

0

废活性炭

2.74

2.74

0

磁泥

30

30

0

阳极残料

2.67

2.67

0

报废零部件

1

1

0

边角料

105

105

0

 

      三、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运营期间将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本项目电镀废水分综合废水、焦铜废水、碱铜废水、含镍废水、化学镍废水、含铬废水和含氰废水分质分流后纳入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纳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电子元件间接排放限值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水污染物排放要求中的太湖流域地区水污染物间接排放要求;非电镀生产废水纳入非电镀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管。最终经榭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海。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普通酸雾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普通酸雾废气、氨气、储罐呼吸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含氰废气收集后经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粘胶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站臭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烧结炉抽真空废气经烧结炉自带的滤网过滤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3、为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切实采取以下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避雨贮存、安全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

治理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处理

电镀废气(储罐呼吸废气)

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氨、臭气浓度

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电镀线U型封闭、槽边侧吸+顶吸。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表6中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氰化氢

次氯酸钠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全封闭。

电泳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表6浓度限值

粘胶废气

非甲烷总烃

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污水站臭气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烧结炉抽真空废气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经烧结炉自带的滤网过滤后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表2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废水处理

电镀废水

采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车间内废水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分质、分流,工艺废水管路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满足防腐、防渗要求;

车间内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实施干湿分离。

焦铜废水:经芬顿氧化破络后进入碱铜废水处理系统;

碱铜废水: 经中和螯合+絮凝沉淀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化学镍废水:经芬顿氧化、氨氧化破除微量镍络合性后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

含镍废水: 经离子交换+气浮过滤混凝沉淀镍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含铬废水: 经中和混凝沉淀铬达标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含氰废水: 经碱式氯氧化+芬顿氧化进入含镍废水处理系统

综合废水: 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催化氧化+二级沉淀+砂滤后经检验各污染物达标后纳入榭西污水处理厂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非电镀生产废水

经隔油调节+中和混凝沉淀+氧化混凝沉淀等处理达标后榭西污水处理厂

初期雨水

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业设有108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降雨期初期雨水泵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可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

固体废物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

有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外售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

设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安全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

噪声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②针对不同设备分别采取基础、结构减震,消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及土壤

污水收集管线

各污水收集管线采用架空管廊收集,明沟/管廊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与事故收集池连通并有一定坡度,一旦发生管道泄漏,泄漏的废水可自流导入事故收集池。防止雨水进入。同时需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车间防腐防渗

生产车间、一层危险废物贮存间、化学品仓库地坪防腐防渗措施

防止污染

事故风险

应急预案

根据本项目特点对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减少事故影响

加强管理

制定操作规范,并加强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合理设计

项目采取合理有效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有一个容积为140m3事故应急池,项目综合调节池有效容积为150m3,事故状态下可用作应急池使用,本项目满足12h排放水水量

防治事故发生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四、企业相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量0.265t/a,电镀新鲜用水2.4万t/a,电镀生产废水排放量2.16万t/a,其中COD:1.08t/a,氨氮:0.108t/a,总氮0.324t/a,总铜:6.5kg/a,总镍:1.13kg/a,总铬:0.40kg/a,总锌:21.6kg/a;非电镀生产废水排放量1.53万t/a,其中COD:0.765t/a,氨氮:0.077t/a,总氮:0.23t/a,总锌22.96kg/a。

      其中项目新增VOCs 0.005t/a、COD 0.765t/a、氨氮0.077t/a须通过区域等量替代削减解决,新增的COD、氨氮还需进行排污权交易。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保审批要求,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在环保方面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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